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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户工商营业执照怎么建账和报税

日期:2022-08-30类型:行业动态


国家政策越来越好,自主创业的越来越多。今天我整理了一下关于自营账户的会计知识。如果对你有用,别忘了转发给其他个体户朋友!

 根据 《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 的规定: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设置、使用、保管账簿和凭证,并根据合法有效的凭证记账。同时,税务机关要采取有效措施,巩固已有的建账成果,积极引导个体工商户建立健全账簿,正确核算,如实申报纳税。

1、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体工商户,应当设置复式账:

(一)注册资金在20万元以上的。

(二)销售增值税应税劳务的纳税人或营业税纳税人月销售(营业)额在40000元以上;从事货物生产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60000元以上;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80000元以上的。

(三)省税务机关确定应设置复式账的其他情形。

2、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体工商户,应当设置简易账,并积极创造条件设置复式账:

(一) 注册资金在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

(二) 销售增值税应税劳务的纳税人或营业税纳税人月销售(营业)额在15000元至40000元;从事货物生产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30000元至60000元;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40000元至80000元的。

(三) 省税务机关确定应当设置简易账的其他情形。

上述纳税人月销售额或营业额,是指个体工商户上一纳税年度的月平均销售额或营业额;新设立的个体工商户是以户为单位估算的当年经营期的月平均销售额或营业额。

达不到上述会计标准的个体工商户,经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批准,可以按照税收征管法的规定,建立收支凭证粘贴簿、购销登记簿或者使用税控装置。

符合建帐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应根据自身生产经营情况和本办法规定的账簿设置条件,通过比较选择设置复式账户或简易账户,并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账簿方法一经确定,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

符合会计准则的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者发生纳税义务之日起15日内,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的有关规定设置账簿并办理账务,不得伪造、变造或者擅自损毁账簿、记账凭证、完税凭证和其他有关资料。个体工商户

双账户个体工商户应按《个体工商户会计制度(试行)》设置总分类账、明细分类账、日记账等,进行财务会计核算,如实记载财务收支情况。成本、费用列支和其他财务核算规定按照 《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试行)》 执行。

设立简易账户的个体工商户,应当设立营业收入账户、营业费用账户、商品(材料)采购账户、库存商品(材料)盘点表和利润表,以收支方式记录、反映生产经营状况,进行简易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