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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避税?2022年这样发工资将严查

日期:2022-09-03类型:行业动态

薪酬避税是许多企业为降低经营成本而采取的常规避税方式。根据目前国内企业的主流做法,列举五类税收违法行为。请自行检查。一旦被发现,你将受到惩罚。

一.请禁止这5种避税方式!

1、虚开发票抵扣

这是目前很多企业普遍采用的避税方式,不仅不合法,而且违法。将员工工资分为基本工资、年终奖、节日费用、各种补贴等。然后让员工每个月找发票来抵扣,以报销的形式达到工资避税的目的。但如果长期大量处理,会造成企业费用异常,会引起税务局的重视和检查。

2、现金方式发放工资

一些公司用现金支付工资,而不是通过银行。随着支付管理系统的发展,国家大力推广非现金结算,全面推行银行代发工资模式。试想:公司基本户员工多,公司又不在偏远山区。用现金发工资正常吗?

3、补贴不申报个税

有些企业会将没有合并工资的餐费、电话费补贴、住房补贴、结婚补贴、生日礼物等进行纳税申报。

4、大量员工零申报

强调一个比例问题。如果一个企业的工资明显低于同地区同行业的工资,那就已经属于高风险企业,税务检查就等着企业了。

5、故意混淆劳务和工资申报

很多劳动密集型企业,劳动者,临时工,第三方从业人员,很多都属于劳务收入,申报个税,但是都是按照工资来的!尤其是营改增后,需要劳务公司和建筑企业高度重视。根据个人所得税法,非全职员工的工资不能申报个税!

第二,税务检查

随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建设总体方案,“税务稽查”如火如荼。从现在开始,你的所有收入都将在税收控制之下!

1、强大的金税三期系统

金税三期是覆盖各级税种、所有税种、所有工作环节的全国税务信息系统。依托互联网,一个集大数据评估和云计算功能于一体的“智能税务系统”,可以从收入、成本、利润、存货、银行账户、应纳税额等几个纬度判断企业的税务问题。

金税系统三期还将依托第三方力量——财务管理、国土、住建部门、公安、民政、社保、交通、工商管理等部门的支持查税。

2、一人一税号,找人替发工资行不通!

现在企业是终身不变的税号,以后个人也是。金税三期,每个人的身份证号都是唯一的,并且联网!对工薪阶层来说也有风险。

3、不规范的工资申报情形

纳税申报工资低于实际工资,隐瞒个人所得税;非本单位职工随意拉人头申报工资,虚增企业费用,偷逃企业所得税。

4、现金交易会发生巨大变化

税收征管法将进一步修订,未来将建立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促进现金交易的规范管理,社会综合配套条件将逐步完善。

三.税务越来越规范

2019年财税政策频出,增值税起征点大幅改为新工资、新税种,2019年社保新规等政策陆续出台.毫无疑问,这个信号正在释放,未来对企业和财务人员的要求会更加严格,需要调整行业更加规范。

1.下一步就是全面推行银行代发工资模式,税务最终会和银行共享信息,进行比对!

2.工资单上的每个员工都需要上传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证号。对于多次支出,税务局会对身份证号进行警告,并责成申报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3.从两个以上地方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年综合所得减去专项扣除后的余额超过6万元的,要经过

4.全部为非全日制的,800或4000以上*20%按“劳务报酬所得”扣除,剩余部分按20%-40%的扣缴率代扣代缴。年度终了,应与工资、薪金、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一并计算税款,进行汇算清缴。

5.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的最大区别在于,工资薪金具有雇佣关系,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基本社会保险,接受企业的日常管理,是包含的共同主体;而劳动报酬不存在上述情况,与企业分立是平行关系。

6.逐步建立个人收入财产信息系统,多渠道、多层次采集居民和非居民的收入、财产等相关信息,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创新收入监测方式方法,提高居民收入信息监测水平。

7.如果以后借用别人的身份证信息来列工资抵费用,很容易预警。这是因为2018年底,新的个人所得税管理系统在各地广泛使用,包括税务端和企业端。其中,税务端有“两处以上收入”模块,在技术层面加强了对个人两处以上工资薪金收入的管理。

8.如果税务以虚假工资额抵成本扣除,一经查实,将全部剔除,补缴企业所得税,并处数倍罚款。

9.如果工资金额大于社保申报的金额,工资数量大于社保申报的数量,社保审核需要补缴和缴纳滞纳金。

10.下一步要逐步建立促进诚信纳税的机制。个人有两份以上收入时,应及时自行申报纳税,否则会影响纳税信用,从而影响消费、融资、授信等。

四.附:个税工资薪金的17个风险点

风险1:将检查企业是否通过组织国内外工作考察、研讨会、免费培训班等方式奖励员工的营销业绩(包括实物、有价证券),所发生的费用是否全额计入企业员工的应纳税所得额,结合当期工资薪金,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风险2:检查企业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或公杂费中支付的与业务推广、奖励等有关的其他费用是否与职工当期工资薪金合并,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风险3:检查企业资金是否用于支付企业人员(个人投资者除外)与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消费性支出和财产性支出(所有权不属于企业),个人所得税是否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代扣代缴。

风险4:检查企业是否将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营业外支出等列入成本账户。以各种形式或各种方式支付给企业内部职工的,除免税外,是否与当期工资薪金合并,个人所得税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全额扣缴。如取暖费、物业费、护眼费、降温费、洗衣费等。

风险5:对企业购买的房屋等财产进行清查,将权属登记为企业其他人员(个人投资者和投资者家庭成员除外);企业其他职工(个人投资者和投资者家属除外)向企业借款购买房屋等财产,将其所有权登记为企业其他职工,借款年度结束后未能偿还,是否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扣缴个人所得税。

风险6:将检查企业发放给个人的住房补贴和医疗补贴是否为现金形式,但外籍个人以报销形式获得的住房补贴除外

风险7:检查个别企业因公务用车和通信制度改革,以现金和报销形式取得的公务用车和通信补贴收入,扣除一定标准公务费用后,是否按“工资薪金”收入项目扣缴个人所得税。按月发放的,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收入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未按月发放的,分解到所属月份,与当月的“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扣缴个人所得税。

风险8:市检查企业是否支付员工误餐补贴。根据财政部门规定,个人因公在市区和郊区工作,不能在工作单位工作或返回用餐,确需外出就餐的,应按实际用餐延误支付餐费,否则应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风险9:检查企业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超出国家规定比例或基数的各种补贴、补助是否不属于免税福利费,是否按照税法规定并入工资薪金扣缴个人所得税。

风险10:检查企业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单位职工的不属于免税福利费的补贴、补助,是否按照税法规定并入工资薪金扣缴个人所得税。

风险11:检查企业购买汽车、房屋、电脑等不属于临时生活困难补助性质的个人支出和不属于免税的其他福利费支出,是否按照税法规定并入工资薪金扣缴个人所得税。

风险12:检查董事费、监事费和个人工资薪金所得是否合并,个人在公司(含关联公司)任职、受雇并兼任董事、监事的,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统一缴纳个人所得税。

风险13:将检查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各类补贴、津贴是否准确划分到“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范围内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是否有应作为免征个人所得税的补贴、津贴纳入税收的补贴、津贴。

税法规定的免税补贴和津贴包括:按照国务院规定发放的政府特殊津贴;独生子女津贴;实行公务员工资制度的,不计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差额补贴和家属副食补贴;儿童保育补贴;差旅补助和餐饮补助。

风险14:检查上级单位采用财务集中核算方式从下属事业单位经费中列支的职工补贴、分红、福利等项目,是否按照“工资薪金所得”全额代扣代缴。

风险15:将检查企业退休人员再就业取得的收入,是否扣除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再按照“工资、薪金所得”的应税项目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风险16:检查企业退休人员取得的各种补贴、奖金、实物,除按规定领取退休工资或退休金外,是否视同一个月的工资、薪金,按税法规定扣除费用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扣缴个人所得税。

风险17:检查企业是否通过报销会议费、邮电费、差旅费等各种发票提取现金。并支付个人手续费、回扣、奖励、交通补贴(如油费)、餐费补贴、加班补贴、通讯费补贴等。以及是否计入其工资薪金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